手邊護照在今年四月即將到期,每要更新護照代表十年光陰又過去,我的黃金十年啊(淚)!


於是趁過年回台期間去外交部領事局更新成晶片新護照;之後直奔慶城街的日本交流協會,想把永住權跟再入國轉貼到新護照上。還在得意自己很有效率,不意交流協會回說他們沒權利受理這業務,要我再入境日本時先同時出示新舊護照,之後再去入管辦理!


昨天只好又跑一趟水戶入國管理局,填了張「證印轉記」申請單後不需付費很快就辦好。311震災後外國人真的少很多,入管跟四年前剛到日本時動輒要排兩小時比起來稀噓不少,現在辦事情頂多等個3、4人,也是好處!窗口大叔也因此有時間跟我簡單介紹7月起將實施的新在留制度


大概重點是,由市區町村等單位發給的「外國人登錄證」即將取消,改領統一由入國管理局發給的「在留卡」,上面一樣會記載在留資格及在留期間等限制;而「再入國許可」也不用再辦了,往後只要持有效護照及有效在留卡入境,即視同為再入國許可,沒有單次或多次的差別,這倒是省錢又方便。


至於「在留卡」也不必在7月9日就急著去換,手邊的外國人登錄證在你的在留資格期限到之前,都可視同為在留卡;而已獲得日本永住權的人,更有3年緩衝期,在2015年7月9日前更換即可。只是,今年7月9日後再出境過日本回來後,只要是從成田、羽田、中部、關西四大國際機場入境,海關會當場交付在留卡(這點還不大確定),其它機場則是會蓋「後日交付」的章,入境後再到市公所報到,日後由當地入管郵寄給你。


申請永住權之前,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資格也從之前最多三年提高到五年;但是最少的也由一年向下修正為半年,意味若紀錄不良,也是有可能只拿到半年在留,那就累了。


與日本配偶相關的改變大致是這樣,若有錯誤或補充歡迎指正,因為我讀了中、日文版本簡章後仍沒完全搞懂(笑)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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